8月1日从省环保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7月下旬开始,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安徽、河南、山东、江苏四省环保部门派员参加的沿淮专项行动互查组,对我省淮河流域有关企业进行了检查和暗访。目前已检查了六安、阜阳、亳州、淮北、宿州等五市,发现仍有个别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互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濉溪县韩村镇小胡集村有一家造纸企业采用石灰法制浆,属于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该企业在去年曾被淮北市环保局取缔,但后来又死灰复燃。濉溪县仍有几家类似企业在非法生产。省环保局要求淮北市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停电、拆除设施等措施,对小造纸厂予以彻底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宿州市萧县永固前进纸箱厂、灵璧县山南造纸厂、灵璧县万丰纸业公司3家企业也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灵璧县山南造纸厂已被宿州市列入关停企业名单,检查时该厂虽已停产,但互查组发现厂外有暗排管道直通河道,大量黑液存放于4个坑塘中进行渗漏排放。万丰纸业属石灰法制浆造纸企业,生产和治理工艺落后,原污染治理设施难以满足废水达标排放要求。互查组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对该厂进行严格核查,若其污染治理设施无法确保达标排放,则禁止其开工生产。 检查中还发现六安市霍山县方园纸业、亳州市石河子华光造纸厂、灵璧县灵丰化工公司等企业存在违法排污的嫌疑,省环保局决定将对上述企业进行认真核查,如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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