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乌拉圭的林业发展始于60年代初,当时为了开展人工造林的活动,有关专家对开展这项活动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认为,无论是从农村环境还是从经济等各方面考虑都是可行的。
1968年,乌通过了第一部森林法。70年代初,又具体制定了有关政策规定。在乌国家有关部门和国际机构一同参与下对其方案和计划进行修订,最后调整成为一项战略计划和一系列的行动纲领,80年代末,这一行动初见成效。随后,乌又通过了第二部森林法,即现行的、 于1987年12月28日颁布的15939号森林法。 二、乌有关法律和政策 乌国家森林政策主要集中为两项总体目标:1、保证各项计划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保护国家天然林;2、在与其它农业生产冲突较少的地区通过人工造林扩大国家的森林基地。
作为有关特殊目标又制定了如下政策:1、将林业活动与国家传统的农业生产相结合;2、在森林基地上巩固国家农村工业这一新行业,这既可在薄弱的农村地区创造就业岗位,同时又可恢复这些地区低下的生产力;3、改善环境条件以保护生物的多样性;4、改造农村居民的社会经济条件。
为了贯彻执行上述政策,乌政府又作了有关具体规定,一方面政府部门根据该行动的资助和协调名单支持私人企业参与执行上述政策,另一方面,在既定的鼓励政策和措施下,扩大和吸收有关组织和社会团体参加该行动。
上述所说的鼓励政策和措施是:1、资金支持,即,共和国银行可向造林者提供贷款,贷款金额可达其投资计划的80%,包括土地的价值;2、经济鼓励和征收捐税的具体办法,即,在造林区免征农村不动产的所有税收(包括世袭的祖业遗产、财产和不动产),所有的森林一次性征收印花税,每公顷实际征收森林固定成本的50%,约每公顷184美元;3、提供技术支持;4、培训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活动。前两项均以有关法律和政令的形式确定下来,后两项是根据有关计划和方案在国际组织及其它国家捐赠的资金资助下具体实施。
三、历史与现状 80年代,乌的人工造林面积只有1.4万公顷,90年代初乌开始实行大规模的植树造林。由于乌拉圭制定了森林政策规定,从1990年至2003年的13年来,乌坚持管理养护了12万公顷的天然林,占全国天然林总面积的20%。且未发生毁林和森林严重消失的现象,乌全国天然林总面积已由61万公顷扩大到74万公顷。根据造林计划的实施,人工造林面积已扩大到64万公顷,扩大了近46倍;到2010年,森林面积将达到82.7万公顷,还将扩大1.3倍。1990年至2000年间,年平均造林面积由3,000公顷扩大到5.2万公顷,扩大了17.3倍。林产品出口也从年出口额1,300万美元增加到8,600万美元,增长了6.6倍。全国不动产的数量也由90年的178个增加到2000年的1,083个,森林是这些不动产的主要收入来源。此外,已有10万公顷的人工林通过了严格的国际认证。
同时,伴随着人工林的成熟已开始向工业行业发展,如,锯木和板材业的投资在增长,以及两个纸浆加工厂正在进行环境检测。私人企业也已在港口基本建设方面投资,并为了将来木材的运输,正在改善国家公路和省际道路。
这一计划在社会经济和财政方面也取得了很好的效益,与原来的农牧业生产相比,不仅农村就业人口增加,收益也高于过去的水平。另外,妇女也加入了劳动市场,尤其是在苗圃生产和植树期间。同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每公顷净产值与原来在同样土地上的产值相比大大增加。
四、森林政策的执行和森林的管理机构。 乌拉圭牧、农、渔业部林业总司具体负责国家森林政策的管理执行。森林的调查是由全国农牧业研究协会、共和国大学、乌拉圭技术实验所(LATU)以及私人企业本身共同合作进行的。在私人区域是通过乌拉圭农村联合会属下的林业生产者协会以及木材工业协会来参加调查。
在与国际机构关系方面,除上述两个协会外,乌拉圭共和国大学、乌拉圭劳动大学(UTU)、全国农牧业研究协会(INIIA)、乌拉圭技术实验所(LATU)以及工业总司和林业总司也参加了国际木材协会。
在国际上,乌拉圭参加各种世界森林演讨会,加入荒漠化、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化协定。同时,从1995年起就积极参加关于森林持续保护标准和标志的森林一体化进程。
五、挑战与展望 现在乌所面临的挑战是需要沿着生产链的工业化和商业化方向发展。有关专家认为,到2010年末,已种植的人工林将可提供700多万立方米的木材,平均年收入将达到4亿美元,还将创造25,000个就业岗位,并可加快现已取得的工业化进程。
虽然乌现在已取得了森林稳固发展的主要目标,但该行业尚不巩固,还需在继续稳步发展林业的基础上在林业的所有环节方面进一步努力提高其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在经济方面,提高和区分原材料方面的价格。通过改善遗传和林业生产实践提高生产率;从长远考虑生产环节,需用提高技术及更有效地使用劳动力的方式降低成本;并向高质量、高附加值和水平各异的林产品方向努力;继续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以降低商业化的成本;加快出口市场的进程,促进非木材林产品的用途(如蜂蜜、蘑菇、香精油、能源及其它环境方面的利用,如,旅游、再创造和二氧化碳的回收。
在社会方面,应在林业生产中更好地执行已通过的有关安全和卫生标准,加强对各级水平的工人、机器使用者和各工种人员的培训,促使林业活动与其它农牧业的活动协调一致,以及获得非木材林产品的收益。
从环境方面的观点来看,还应该加强林业保护行动(灾害、病虫害及火灾),像不动产一样长期采纳、实施森林保护措施以改善环境的稳定,在造林、砍伐和工业化的过程中努力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