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秋节临近,人们会发现,近年月饼持续“发福”,如今已达到“虚胖”的程度。
月饼作为一件商品,其核心部分和外延部分都在不断地被扩大。除传统的五仁、百果等外,在月饼柜台上不乏海鲜类、茶叶类、五谷类、保健类的馅料。而制作工艺也在不断提高,一月饼店经理表示:产品提高工艺后,将使月饼更软,更符合现代人的口味。
月饼外包装也已远远超越了保护月饼的功能,而更多地变成了一种市场竞争手段。精美的月饼礼盒已经展示出“贵宾”姿态,有的伴以名酒、名茶、珍藏古钱币以及各种高档饰品,有的包装极尽奢靡之风,“核”与“壳”二八开的“畸形”月饼比比皆是。
国家消保委多次明确指出,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和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的30%,就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我国部分地区相关部门也酝酿制定测定过度包装标准,如包装容器内其空位不得超过容器体积的20%;包装容器内商品与商品的间隙应在1厘米以下;商品包装容器内壁的间隙应保持在5毫米以下;包装成本应在产品总成本的15%以下等。一旦限制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法规出台,那些月饼生产技能低下、只凭金玉其外包装的企业将被套上“紧箍咒”,迫使其将竞争注意力集中到口味、营养、工艺等方面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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