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9月底解除对外担保的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29日与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签订有关《保证合同》,同意为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福州市华林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借款期限为一年,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出具了反担保协议。
经向兴业银行福州市华林支行证实,公司对该笔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已于2004年9月30日解除。
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700万元),无逾期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