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省经贸委日前下发《山东省电力、造纸、冶金、化工、纺织(丝绸)行业产品用水定额(试行)》通知,五行业自10月1日起正式实行用水定额管理。这标志着我省行业用水开始走上规范化轨道。今后,用水定额管理将逐渐向整个工业行业拓展。
据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高希星介绍,此次发布实施的行业用水定额适用于五个行业的所有生产企业。超定额用水将实行累进加价制度,相关具体标准正在制订当中。该定额适用期3年,适用期满后,将重新修订。
用水定额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而消耗新水的数量。而新水量指在一定时间(年)内,取水许可持证人取自任何水源(含从自来水公司等其他供水单位获得的)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从2001年开始,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电力等五大类行业的274个企业进行了水平衡测试,据此确定了不同类别企业的用水水平。其中,电力行业用水较多,用水定额分机组每万千瓦从5到50立方米不等;造纸业分用途,定额每吨从20到35立方米不等;相对而言,五行业中纺织业用水较少,用水定额分种类每吨从21到565立方米不等。
我省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省份。全省水资源总量为306亿立方米,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1%。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344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5,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维持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1000立方米的下限值,属严重缺水地区。制定产品用水定额可以促进企业搞好节水,并为水资源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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