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SL船务公司从加拿大为浙江ZY纸业有限公司运输大量废纸到上海口岸后,因检验检疫不合格被海关扣押并勒令退回而产生了大量费用,由此引发了一起“洋垃圾”处理费用的跨国诉讼。为此,德国SL船务公司将浙江ZY纸业有限公司诉至上海海事法院,要求ZY纸业有限公司收货方赔付废纸处理费。 日前,上海海事法院受理了首起跨国“洋垃圾”运输纠纷案。
2003年6月,德国SL船务公司为浙江ZY纸业有限公司从加拿大承运了6只40英尺集装箱和3只40英尺超高箱、共计175吨废纸到上海港。
浙江ZY纸业有限公司在报关提货时,经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发现,涉案货物中夹带着大量杂物,不符合我国关于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规定,属于国家禁止进口货物。
为此,上海海关扣留了涉案货物并责令浙江ZY纸业有限公司将货物退运。上海海关做出决定后,浙江公司无法联系到加拿大出口商返运的该批废纸,为此,废纸被扣押1年。
1年后,德国船运公司根据ZY纸业有限公司委托,将货物运往德国予以处理。这也由此产生大量的垃圾处理费、集装箱滞期费、退运费等费用。为此,SL船务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相关费用及利息高达170万元人民币。
上海海事法院在受理首例“洋垃圾”跨国案件后,法院在查明事实后,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积极主持调解。经多方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浙江ZY纸业有限公司向德国SL船务公司支付人民币49万余元。
对这起案件,上海海事法院说,在国内资源短缺的情况下,从“洋垃圾”中获得资源减轻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是进口废旧物资的初衷;另一方面,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国家对进口废旧物资的把关也日趋严格。“但近年来,一些国内进口商由于贪图小利、受国外出口商欺骗或检验不合格等原因,不时发生‘洋垃圾’被海关查获并勒令退回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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