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048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17030万股的61.5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相阁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签订代理销售合同的议案; 有效票数10480万股,同意票7070万股,反对票836万股,弃权票2574万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46%。
2、关于和吉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增加互保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效票数10480万股,同意票10480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3、续展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图们支行8109万元贷款的议案;
有效票数10480万股,同意票10480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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