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公司 A股股票在可转债存续期内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关于修正转股价格的董事会召开前5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修正的次数不受限制。董事会修正转股价的底线为修正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本公司 A股股票在董事会召开前5个交易日,即2004年12月27日、2004年12月28日、2004年12月29日、2004年12月30日、2004年12月31日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4.11元,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24元的95%,符合募集说明书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以当期转股价格5.24元为基准,向下修正1.09元,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为4.15元。转股价格修正日为2005年1月5日,2005年1月5日停止转股1天,2005年1月6日开始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实施转股。
特此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