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绿色和平”针对金光集团APP最近几次公开否认在云南毁林的声明提出反驳,称“APP没有提供任何有效证据以证明其清白”,要求其“停止欺骗公众,立刻承认错误”,并且公开了数以十计的国内外团体声援保卫云南森林的声明。
1月18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在中国森林资源状况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态,对于绿色和平组织披露的印尼金光集团(APP)在中国毁林的一些情况,国家林业局已经在组织调查,一旦发现毁林行为确实存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方严惩。
1月18日,金光集团公关部表示,金光欢迎一切尊重事实的调查,但对于一切不负责任的诋毁则坚决予以反击。
印尼金光集团APP到底冤不冤
——国家林业局调查官员披露金光集团“圈地毁林”真相
本报记者陶勇发自北京 金光集团APP在云南“确实存在毁林造林”问题。1月19日,国家林业局联合调查组负责人、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松丹在接受《法制早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说,“我们发现当地各级政府与金光集团签订的协议非常仓促,特别是文山州、县政府与金光集团签订的协议‘如果荒山不够,要用现有林地来补足’。如果按项目全面实施,砍伐现有林是不可避免的。”
联合调查组奉命南巡
记者获悉,在接到“绿色和平”组织有关金光集团APP在云南“圈地毁林”的举报后,国家林业局非常重视,先是责成驻云南省专员办对此进行了调查了解。去年12月中旬,又委派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松丹带队、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王德祥,以及驻云南省专员杨百瑾等六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文山州和思茅市的森林资源保护状况进行了调查。
据张松丹介绍,林浆纸一体化是国家倡导的林业产业化项目,国家规定用材企业应该建造原料林基地。张松丹告诉《法制早报》记者,APP确实在云南造林71万亩,基本上种植的是桉树,也有少部分混交林,已经投入了约两个亿。张松丹还表示,由于APP种植桉树,也对荒山起到了绿化作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地的基础设施,比如修建道路等,虽然有些地方修建的是简易道路;此外,还给当地增加了就业机会。因此,主要方面应该肯定,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项目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确实存在毁林造林”。
二是金光集团使用土地的流转欠规范。
三是当地各级政府与金光集团签订的协议,非常仓促、草率。
四是一部分国有林地和一部分生态公益林地曾被划入金光集团用地范围。
“实际上去年4、5月就发现过毁林造林的苗头,主要发生在思茅市的澜沧县,我们曾发文要求整改。但在文山州确实没有发现毁林造林现象,当然,我们也不可能都走遍,这不可能!” 张松丹的话不禁让记者想起“绿色和平”项目主任钟峪讲述过的情形:“在道路旁边,看到种桉树的地都是用的荒地,但在汽车进不去的地方却是有林地种桉树”。
张松丹指出,“根据澜沧县本身的调查,涉及毁林面积有9千多亩,涉及的林木资源有两万多平米。当然,客观上讲采伐的是林分等级很低的残次林,金光集团为了桉树林连片、成规模,就把遇到的树都砍了。但是,却没有任何采伐手续。” 张松丹的介绍同样又让记者回忆起金光集团副总经理柯象森2004年10月间的声称:“金光集团在中国的浆纸厂至目前为止一根中国的木头也没砍。”
根据澜沧县的反映,被砍伐的林地有一部分是在交地前,有一部分是在交地后,绝大部分是在交地后,由金光的承包人砍掉的,砍下的树木一部分被用于当地的茅草房改建工程,一部分被农民烧掉,其余都被扔掉。
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问题,2004年4月,在闻讯云南省发生砍伐原始森林的恶性事件后,曾派出以资源司巡视员、前副司长林进为组长的可持续经营调查组赴云南省进行调查。调查组成员包括中科院院士唐守正,北京林业大学教授董乃君,以及林业科学院的有关专家。通过调查,发现思茅市景谷县天然林遭受大面积砍伐,案件涉及到云南当地企业“云景纸业”, 国家林业局立即要求整改。后来,云南省林业厅向国家林业局汇报了整改结果,张松丹表示“大面积的天然林砍伐,以及有关的违规行为,都得到了纠正和处理”。
签订的协议非常草率
针对云南省与金光集团签署的协议中,一亩地使用50年才收取40元钱,平均每亩地每年才获利八毛钱,而且“全省一个价”的做法,张松丹认为欠妥。
据了解,当地政府中的一些人士与本地部分农民也抱怨,不管距离远近,不论立地的好坏,金光集团都是每亩地每年给八毛钱。对此,张松丹认再次表示,“这也确实是不太妥当”。
不过,根据记者掌握的情况,目前国家尚未制定有关土地流转法律法规,比如每亩地每年必须收取多少钱。而云南省与金光集团的土地使用协议,按说应该先让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然后再进行流转,但这个环节却“省略”掉了。原因在于金光集团的桉树种植基地,是云南省政府主持的招商引资项目,因此,土地流转是“统一定的价”。大概也正因为这个原因,金光集团的项目曾被称为“省长工程”。但张松丹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政府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应该规范。”
“我们发现当地各级政府与金光集团签订的协议非常仓促,我们说的草率不是从经济合同规范的角度说,我们是站在森林资源管理的角度来看,因为不管是签订2750万亩的协议也好,还是最终签署915万亩的协议也好,实际上根本完不成。 我们去的文山州富宁县就从来就没有搞过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以县为单位每十年作一次资源调查),因此,从目前执行的情况来看,即使是已经签署的协议,整个文山州也只能完成50%,也就是说每年只能完成一半。这说明当地政府对自己的家底没有数,自己到底有多少荒山自己都不清楚,因此协议签订有些草率。”
“文山州州、县政府与金光集团签订的协议‘如果荒山不够,要用现有林地来补足’。项目一旦全面实施,砍伐现有林是不可避免的。”
还有一个事实是,本来划给金光集团的是商品林,然而,在文山州却有一部分国有林地和一部分生态公益林地曾被划入金光集团用地的范围。
当《法制早报》记者问张松丹假如金光集团按协议砍伐现有林地的树木怎么办?
张松丹强调要砍树首先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没有采伐许可证砍树是违反《森林法》的,除了农村居民房前屋后的自留地中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之外;第二,不能超过采伐限额,国家对采伐树木实施限额管理制度。
最后,张松丹告诉《法制早报》记者,针对上述问题,国家林业局2005年1月7日以“局文”发文,主送云南省林业厅、抄送云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其就国家林业局调查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凡是不规范的做法、凡是违反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处理。“我们要求在3月31号前把有关情况上报国家林业局。”
最后,张松丹对《法制早报》记者说,“发展林业,林浆纸结合,是国家的产业方针,但是在实行当中要求规范合法。2003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鼓励以木材为主要原料的企业自建林木原料基地,但对现有林特别是天然林实行严格保护。”
“我们欢迎所有的组织包括绿色和平组织监督、保护国家森林资源。” 采访结束时张松丹专门补充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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