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A股股票于2004年12月2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获准恢复上市交易,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本公司于2005年1月29日披露了2004年年度报告,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105,039,200.10元。本公司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报显示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的情形,为此,2005年1月28日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述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2005年1月31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自2005年2月1日起,撤销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江纸变更为ST江纸;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每日涨跌幅仍为5%。
特此公告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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