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对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进行通报后,近日,浙江省环保局也作出了回应,对省内包括浙江永利热电有限公司、浙江润康药业有限公司、绍兴鼎峰水泥有限公司在内15家企业违法建设的15个项目,公开通报并依法处罚。
这是该省第一次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擅自开工的项目及相关企业集中曝光,也是继1月10日浙江省环保部门对33家严重污染企业进行通报后,再次严肃处理环保违法企业。
据浙江省环保局污控处负责人介绍,这次通报的15个建设项目是在近期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漠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不履行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项目未经立项或环保审批便开工建设,主要涉及造纸、化工、医药行业。
其中浙江润康药业有限公司、黄岩精细化学品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孙氏集团杭州瑞星纸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6个建设项目甚至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杭州三星纸业有限公司一台35吨锅炉热电联产项目已基本建成,属严重违法项目;浙江永利热电有限公司75吨3台锅炉热电联产项目等则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尚未批准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的,属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
目前,该省环保局已要求各地环保局对15个违法开工建设项目现场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或没有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就擅自开工的,甚至已投入生产或运行的违法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并根据不同的情况严肃查处;对环保部门尚未正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或因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不予审批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继续项目建设或开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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