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商务部认为中国“棉纸”(tissue paper)以低于正常的价格在美国销售,因此决定对所有涉案企业均征收112.64%的反倾销税。
中国纸业曾在进口反倾销案中扬眉吐气,2001年底金东纸业、山东泉林、山东万豪、上海江南造纸厂4家铜版纸厂商,在中国造纸协会的支持下,携手提起申诉并最终胜诉。过去“啃”得动“铜纸”,如今却“啃”不动“棉纸”,业内专家指出,在贸易摩擦中态度消积、协作不足是其中的“死穴”。
为何不应诉
本次反倾销案始于2004年2月17日,当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接受了曼纸业有限公司等7家造纸公司和美国造纸同业国际工会提交对棉纸、皱纸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随后,美商务部于9月21日裁定初步倾销存在,并于去年11月30日宣布我皱纸制品终裁成立,至此皱纸出口大门彻底关闭。
但美方商务部立案后,发现“棉纸”案较为复杂,即对两种产品分开进行调查。“令人诧异的是,涉及的中国企业应诉的很少,时间就这样白白过去了。”中国造纸协会有关负责人并不愿意透露有几家企业在本案中应诉,只是强调很少。
负责该案件的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反倾销专家金焰称,中国纸品企业比较消极,没有形成强大的应诉力度。美商务部还认为2家主要应诉企业 “在能力范围内没有尽量配合调查工作”。
中方企业不应诉的理由似乎显而易见,那就是成本过高。如江苏某企业一位姓赵的小姐说,公司只有棉纸一种产品出口美国,占出口比例太小,所以忽略不计。如果应诉,花费的时间、金钱、精力太多了。公司小、资金少、人手少还要应诉,不合算。
然而,“成本过高”的背后还有一个谁愿意支付成本的问题。
查看一下美国商务部网站提供的涉及出口棉纸、皱纹纸的反倾销企业,可以发现涉及的企业大多数是贸易企业,生产制造企业没几家。赵伟说“造纸企业不知道哪条路可以走出去,这里面有许多历史遗留的原因。”目前我国多数造纸企业的出口战略,仍然主要是借助贸易公司来完成的。
对贸易企业来说,业务范围通常比较广泛,如深圳某贸易企业自称姓赵的负责人说,“我们公司出口‘棉纸’和皱纹纸不过占总销售3.5%左右, 出口美国的数量就更少,所以没有应诉。
因为牵扯到了自己的产品,生产企业自然就无法如此超脱,但又陷入孤军奋战的困境。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棉纸产、销量及出口量最大的企业。公司有关人士称,该公司产品60%以上出口欧美、东南亚及港台地区,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美国的市场占其出口总额的36%。造纸协会方面说,该公司曾很主动的准备应诉,但在业内没有得到多少回应。
协作是根本
“支撑中方企业应诉的是利益,更具体的说,是‘自身的利益’”。金焰说。
金焰认为,按说深圳市企业的条件最好———因为今年初就设立了反倾销应诉专项基金,总额1000多万元,资助该市企业的律师费用,资助比例10%-30%,就是说,涉及美国棉纸反倾销案的深圳企业若应诉,专项基金可以资助三成,这么优越的条件,政府也再三提醒,可是企业仍未有动作。
不管政府支持的力度有多大,应诉企业总也要掏自己的腰包,而一旦胜诉,所有同行都会受益,应诉的企业多少蒙上了几分“舍己为人”的色彩。有关专家指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与我国企业出口过度依赖价格竞争策略有关。被展开反倾销调查之后,国内企业在应诉组织上又不能将企业个体利益与行业整体利益统一起来。
赵伟说,所谓的“棉纸”实际上并非准确概念,应该说是用“棉浆制成的纸”,因为棉花成本很高,所以这种纸附加值高,产量却不大,在纸类出口中所占的份额有限。但是,他认为反倾销的意义不仅在于一城一池的得失。“企业不应诉就等于不战自降,从此彻底退出市场。”
行业协会希望企业应诉,但应不应诉是企业行为。从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来看,不管涉案企业是否应诉,都要被征收112.64%的反倾销税,即使要求单独税率的企业也不例外,因此若所有的企业都抱有坐享应诉成果的幻想,最终是大家都要付出代价。
专家指出,从国家政策的层面来说,我国应建立完善的对外贸易法律规范。组建相应的行业性组织,使我国企业在出口时避免出现自相残杀的情况。同时,应尽快建立同行业外贸企业的信用等级制度、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和奖惩制度,这样可以使我国的企业对外出口时能够统一协调,既维护了国家整体利益,也兼顾了企业的个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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