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鲁甸县环保局在2004年的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昆隆造纸厂废水直接外排,依据环保执法程序于今年1月25日对该厂给予取缔。
昆隆造纸厂是一家长期以回收废纸为原料进行生产的造纸企业,1997年建厂,生产设备现已老化,环保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污水直接外排,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及身体健康。2004年11月3日,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限令其在2005年2月2日前整改结束。之后,监察队对该厂进行了现场监察,但该厂并未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1月25日,环保局邀请市环保局监测站领导及有关专家对该厂进行现场监察、监测,该厂未能按照限期整改规定进行工艺改进,监察、监测结果认为该厂设备老化,进行工艺改进成本大,且厂址接近居民区,不利于生产,经环保局现场办公决定对该厂给予取缔。(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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