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商报报道 从即日起到6月末,沈阳市将用4个多月的时间集中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行动。市委、市政府下决心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照黑窝点,遏制盗版,消灭印制假商标、假包装、假票证的行为。
昨日,一份由沈阳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等8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紧急下发到各有关部门。
据悉,这是沈阳市自2002年以来在印刷复制业开展的规模最大的一次专项整治活动。
印刷复制市场混乱
据介绍,截至2004年10月,沈阳市共有印刷复制经营单位2310家,其从业人员已经达到8万人之多。
沈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何淑华指出,该行业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盗版、假商标、假包装屡禁不止,少数企业为了个人利益,不顾社会效益进行违法活动,这是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重点取缔无证照黑窝点
为此,沈阳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版权局、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联合成立了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即日起到6月末,对全市范围内的印刷企业逐一排查,重点取缔无证照印刷复制窝点,整治学校周边、居民区内、城乡结合部、农村中的中小型印刷复制企业以及纸箱、塑料印刷和装订企业。
同时,市委、市政府为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列出了时间表:3月底前,工商部门要完成对未经批准或擅自设立印刷经营单位以及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单位的取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月底前完成对国家规定禁止印刷的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法轮功”等明令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等印刷经营活动的查处工作;5月底前完成查处假冒商标、假冒广告案件以及对违法印刷布告、通告、工作证、通行证、有价票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印刷复制活动的查处工作。
举报者给予奖励
根据现在各委办局出台的举报奖励政策,沈阳市印刷复制整治办也设立了专项奖励资金。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的群众,各级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质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则从罚没款中支付,奖励额度将参照过去“扫黄打非”办的奖励标准。
同时,沈阳市整治办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31602992。
整治期间停办新企业
在此次专项整治期间,沈阳市将暂停审批新设立印刷复制企业、经营单位;对未达标的印刷复制企业限期到2005年6月30日前整改,各有关政府部门有义务引导未达标企业联合、兼并、融资、扩股、扩大经营规模,以达到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资格条件的,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吊销其印刷业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记者赵桂华关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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