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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饭店业协会杜觉祥:饭店业协会给金光的忠告

2005-02-24 浙商网
 

  金光集团APP云南圈地毁林事件,标志着我国公众生态觉悟的提高,也给了缺乏生态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一次严肃的警告:当你们的企业以掠夺中国生态和环境资源为条件,牟取自己的高额利润的时候,肯定会招致民众的反感,甚至会导致企业的生存危机。

  我很赞赏一位具有正义感的学者给“森林”下的定义:森林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我们要传给子孙后代的资源和财富。这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可持续发展理论让我们觉得任重而道远。

  如果云南当地居民生火做饭没有燃料或者要以木材换取粮食,需要砍伐树木,或许还情有可原;但如果一家跨国财团基于自己不断膨胀的经济利益需求,不顾公众媒体和学术界有关生态危机的呼吁,大面积“皆伐”天然林种植自己的原料林,还美其名曰“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那就太令人难以接受了。中国人是很反感那种又做婊子又立牌坊的行为的。

  至于“金光纸业”介入这一事件,可能是因为它是金光集团的孙公司,APP(亚洲浆纸公司)的子公司。金光纸业的徐律师曾经问我,爷爷和父亲犯下的错误,是否应当由儿子或孙子来承担责任?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现在已经不是“株连九族”和讲究“血统论”的年代了。但是据媒体公布的材料,在云南运作这个“未获审批”的“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圈地2750万亩、并已经开始“皆伐”天然林种植桉树林的,正是这个“孙子”公司。如果是这样,那么“金光纸业”跳出来诉讼“名誉侵权”也就顺理成章了。但是民众更想知道的是,对孙公司这样的行为,“父亲公司”和“爷爷公司”是什么态度?你们到底怎样“管教”自己的“孩子”?

  因此,对金光纸业的第一个忠告就是:不要代替“父亲”和“爷爷”说话,更不能给“父亲”和“爷爷”的脸上抹黑。需要做的是,检点自己的行为,强化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提升自己的生态道德观。给中国公众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

  企业注重自己的声誉,这无疑是值得赞赏的。曾经读过一本美国管理学家写的有关企业“声誉管理”的书,提出了企业“声誉管理”的一些措施,其中有一条就是“24小时定律”,也就是当企业出现声誉上的危机时,必须在24小时内作出反馈和处理,否则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很遗憾的是,从去年7月份开始,公众媒体的许多文章披露了“云南圈地毁林”的事件,但没有见到金光集团对此事件的任何正式反应;直到11月份绿色和平发布了《调查报告》,浙江省饭店业协会发出了“拒购”的《通知》,金光纸业才期期艾艾地出来处理。这种处理企业“危机公关”的效率,恐怕不能代表一家跨国大公司的水平。

  企业无论是提供产品还是服务,客户和消费者永远是“上帝”。即使企业是在“有恃无恐”的情况下,也不应该对客户和消费者“视若无睹”,更不应该把他们当作“对手”。只有获得了客户和消费者全面的认可,才算是获得了企业的声誉。根据菲利普?科特勒的“社会营销”理念,企业除了产品质量和促销手段之外,还应当重视企业所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而关注绿色和环保则是“社会营销”的重要内容。现在我们看到的是,金光纸业把它的几百家客户当作了“对手”,悍然提起诉讼;但至今没有给他们的客户和消费者真正解开企业是否环保、是否危害生态这个谜团,给人的感觉是在掩盖事实,恐吓和欺骗公众,试图蒙混过关。

  给金光纸业的第二个忠告是:提高企业处理危机事务和管理公众声誉的能力,以坦诚的姿态,向客户和消费者说明在中国的发展战略;如果发展战略中存在问题和错误,就真心诚意地向公众道歉,赢得公众的谅解。中华民族是一个善良宽容的民族,能够原谅任何人犯错,但不能容忍撒谎。史玉柱和巨能钙的做法值得你们借鉴。

  中国确实还不能算是真正进入了法制社会,许多法律法规还在完善过程之中。作为一家跨国公司,理应在遵纪守法的同时,帮助所在国不断完善经济和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而绝对不应该钻法律的空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诡辩,或者“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从此次金光纸业的名誉侵权诉讼来看,其实他们的目的并不在于“区区220万元”的赔偿,而是在于他们发现浙江省饭店业协会的拒购《通知》是基于绿色和环境保护的理由,没有其他的法律依据可以利用,于是找到了“名誉侵权”这个“筐”,以为“什么都可以往里装”。他们以为,你拒绝我的产品,我就诉讼你,免得其他社会组织群起效仿。殊不知,民众是能够明辨是非的,而且觉悟了的中国民众完全能够看出这种诉讼的目的所在。媒体、公众、环保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对浙江省饭店业协会的声援和支持,应该能够让他们领悟到:在已经改革开放了的中国,光靠钻法律空子是不能奏效的。

  由此引出对金光纸业的第三个忠告:在已经进入开放时代的中国发展,需要检讨自己的诚信程度,而不能依赖手段和机巧。任何手段和机巧都是“双刃剑”,或许还没有伤害到别人的时候,反而伤害了自己。如果这是一种“恶意诉讼”,涉嫌“司法讹诈”,还极有可能引火烧身,危害了企业的声誉。这对于企业和员工,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顺便给一些其他规劝和忠告:云南被称为“彩云之南”,林木茂盛,生物多样性丰富,是全国人民热爱的地方,在云南实施这样的项目确实过于敏感,因此金光纸业不妨找找其他“不甚敏感”的地方营造原料林基地——当然还是必须小心,别破坏了当地的生态;金光集团和APP在国外也曾经遭到类似的抵制,金光纸业不妨效仿一下父公司和祖父公司的做法,采取一些措施挽回企业的名声,努力保持企业的生存:比如在欧洲的那种“无牌销售”的做法。

  金光纸业毕竟是一家大公司,也能够得到国际集团的指导和大银行的支持,或许并不需要这样的忠告。那么就让我们对金光纸业下一步的举动和行为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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