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永杰报道 3月23日,一些非公有制届的政协委员向本报反映,省江山信息广告有限公司今年1月创办了一个《消费视点》杂志,打着一权威社会团体的名义拉广告,在社会上影响极坏,希望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记者在政协委员提供的《消费视点》杂志上看到,该杂志今年1月创刊,为双月刊,承办单位为河南省江山信息广告有限公司,总编为姬剑波,杂志社还有众多编委、编辑及市场推广、客户总监、发行经理等。翻开内文,记者发现杂志设有《消协之窗》、《大话消费》、《通信生活馆》、《秀·楼》、《伊美倾城》、《汴梁风韵》、《服务急线》等众多栏目,其中一个栏目竟然是《打截啦》,仔细一看,原来是商家的“打折”广告。然而,记者在杂志上却怎么也找不到刊号或者版号以及出版日期。而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设立出版单位应由国务院审批,出版单位在领取出版许可证,取得刊号或者版号后才能出版出版物,并应当在出版物上载明刊号或者版号、出版日期等。
根据杂志上注明的地址,记者当日上午来到了位于大梁路飞天大厦4层的《消费视点》杂志社。记者说,根据一权威社会团体的推荐,公司准备在《消费视点》上投放广告,不知啥价格?一位美编热情地拿出一本杂志说:“彩页一页3000元,带文章的彩页一页2000元。”记者问:“你们发行量多大?”美编称:“1万本。”记者又问:“我怎么知道你的杂志发下去没有?”这位美编说:“我们可以给你200本,你们自己发行。”随后,记者找借口离开了。
当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政协委员、市新闻出版局局长申亚平。申亚平接过《消费视点》杂志仔细阅读后告诉记者:“省江山信息广告有限公司出版的《消费视点》杂志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属非法出版物。”申亚平表示,立即安排执法人员查处。
当日下午,市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来到《消费视点》杂志社,查封了已经印刷好的全部杂志及杂志社用于排版的3台电脑。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编后:非法出版物危害社会稳定,传播封建迷信,扰乱正常的出版市场秩序,一直是“扫黄打非”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一些单位和个人不惜以身试法,印制、出版非法出版物,并打着权威社会团体的旗号拉广告牟取暴利,依法应受到查处。广大市民要睁大眼睛,别上了非法出版物的当,给非法出版物提供生存的土壤。做广告、树形象还应到合法、正规的出版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