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颐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大众传播业的发展蓬勃兴旺,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总量稳中有进,实力不断提高,管理力度加强,改革也跨上了一个新台阶。
总量——稳中有进
在总量上,经过调整和治理,2001年以来的4年里,我国传媒机构数量保持稳定,但结构更加合理,精神产品产出量增幅很大。报纸方面,种数虽有所下降,但印数上升,平均每年增长率为4%左右,2003年总印数达到了383.12亿份,平均日发行总量已居世界第一,有15家日报进入了“世界日报发行量前一百名”之列。我国报业发展势头同西方国家报业持续低迷的现象形成了鲜明对比。图书、杂志出版方面,我国也成为世界出版大国之一,平均每年出版图书近20万种(含再版、重印),出版量每年近70亿册(张),杂志8700多种,每年出版量约30亿册。广播影视方面,目前有电台、电视台1900多座(含转播台、差转台),上星频道50多个,共开办广播节目1800多套、电视节目2200多套;有近70家电影制片单位,年生产故事片100余部;有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近900家,电视剧制作机构300多家,年生产电视剧10000多集。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已分别达到93.34%和94.61%,其中有线电视网近400万公里,有线电视用户数平均每年增长超过1000万,总数超过了1亿;全国共有电影院6000多家,已建成区域和跨区域电影放映院线35条。
技术——飞速发展
这几年,大众传播技术发展的步伐很快,尤为突出的是电视和互联网。我国电视业紧随世界潮流,正在向数字化方向快速发展,2004年有线数字电视全面推开后,2005年底将发射直播卫星,2008年将推广地面数字电视,开展数字高清晰度电视业务,到2015年停止模拟广播电视的播出。届时,多频道的高清晰度互动电视将使观众得到全新的高质量的服务。网络方面的发展速度,可以用2000年12月和2004年6月的统计做一比较:上网用户数由2250 万人增长到8700万,上网计算机由892 万台增长到3630万台,CN下注册域名数由12.2万增长到38万,网络国际出口带宽由2.8G增长到53.9G。现在,我国网民数量增长率平均每年超过20%(其中宽带用户数年均增长率为70%左右),已居世界第二。
改革——进一步深化
短短几年内,我国新闻出版行业的改革进一步深化,跨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党管传媒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其特点一是呈现出产业化发展的趋势,二是传媒集团化整合速度加快,三是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2001年8月,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发布,是新闻出版业改革深化的标志,通知明确了传媒的集团化发展、可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经营性资产可以上市等改革的方向。此后,传媒以集团化为主要手段,做大做强,整合的步伐明显加快。2001年,我国最大的新闻出版集团中国广播影视集团和中国出版集团成立。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后,新闻出版业改革步伐迈得更快了。
2003年1月,中央领导同志提出传媒改进宣传工作“三贴近”的要求,并且提出了三个“一切”的发展思路,即一切妨碍文化发展的思想观点都要解决,一切束缚文化发展的做法与规定都要改变,一切影响文化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7月,国务院又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方案。
2004年4月,中国出版集团更名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由事业单位正式转制为企业,成为第一家以企业身份出现的出版单位。出版业的改革已经推向了全国,2004年5月新闻出版总署宣布,除省和省级以上的各人民出版社外,全国586家出版社在今后几年内将全部全部转型为经营性企业体制。
在广播影视行业,2004年2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今后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国有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坚持面向市场和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以及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2004年11月,广电总局又宣布,将重点实施加快广播影视立法步伐、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节目中外合作生产、扩大节目海外落地等加快广播影视业发展的七项战略措施。同时,广电总局还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有关业外资本如何介入节目制作的两项规定,使得社会资本可以成立独资的电影制片公司和电影技术公司,外资在注册资本不超过49%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过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电影技术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公司。我国新闻出版业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化,预示着今后几年大发展的即将到来。
实力——不断增长
改革的深化为传媒产业经济实力的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传媒产业具有高附加值,高收益的特点,在我国还处于“朝阳产业”的发展阶段,至今仍是国民经济中一个新的增长点,其收益到2004年已超过了烟草业,在各行业中排名第四。我国新闻出版业的中坚力量是传媒集团,现在已有报业集团49家,广电集团和出版集团各15家,其中多数是2001年以来成立的。这些传媒集团不仅是舆论导向的主力军,而且在转型过程中不断改革创新,不仅兼营其他相关产业,而且开始与资本市场结合,实力不断增长。中国广播影视集团综合了广播、影视、出版、传输、开发等多项业务,固定资产超过200亿人民币,平均年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另据新闻出版总署统计,2003年,在总署备案的69家出版集团中,有61家共实现销售收入642.8亿元,利润总额54亿元,资产总额832.4亿元,与上年度相比分别增长6.7%、5.2%和8.4%。现阶段我国传媒产业的利润,主要来源还是广告。2004年,全国传媒广告经营额接近1200亿元,并且持续保持着两位数的年均增幅,超过了GDP的增长幅度。
管理——力度加强
在大众传播事业飞速发展的同时,国家的管理力度也明显加强。从2000年起,广电总局对我国广播电视业体制和结构进行了改革,传输网络“三统一”,有线、无线、教育台“三合一”,省、地、县级“三贯通”。这是一个重要的调整,整合的结果,是有效地克服了80年代之后“四级办台”所带来的某些弊端。
此后,广电总局先后颁布了《电影管理条例》、《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和文件,对广播影视行业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在印刷媒介领域,新闻出版总署制定或修订了《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规章,并且继2000年对小报小刊的治理整顿之后,2003年7月,又集中对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现象进行了调整和治理,全国停办报刊677种,管办分离报刊310种。2004年又停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1886种,责令整改471种,暂缓登记310种。“扫黄”、“打非”以及对违规违纪报刊的处理也在严格而有序地进行,仅2004年,就取缔非法报刊90种,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7万件,出版物市场正在逐步净化。
在互联网管理方面,自2000年底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新闻办、中办、国办、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等机构和部门,先后颁布了《互联网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多项,多次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在2004年一年里,就关闭了黑网吧8600多家,淫秽色情网站1100家,赌博、诈骗网站近300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将网络这一新兴传媒纳入传统传媒管理渠道,这是我国对网络管理的一个特色,现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管理体系。与此同时,新闻出版行业自身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也在提高,2003年8月和2004年6月,新闻出版总署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法》要求,对新闻出版管理领域有关法规和行政许可事项分两批进行了清理,共废止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73件,取消审批项目28项。总的来看,经过治理整顿,这五年里我国大众传播行业加强了管理力度,依法行政,秩序和面貌有了较大改进。
问题——任重道远
事业的发展和行业秩序的改进有目共睹,但是,就传播环境而言,我国大众传播业仍面临着种种新的问题。首先,从信息入境角度看,加入世贸组织,扩大对外开放,使我国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了经济全球化进程,某些传媒产品、某些非采编终端环节,已有限对外开放,国外大型传媒集团已经有条件地进入我局部地区。这不仅使得竞争压力迫在眉睫,而且,由于国外文化产品、文化资本和价值观念的涌入,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文明和意识形态之间的相互影响和渗透,必然会给我国大众传播业带来挑战。其次,从信息出境角度看,既需要对外传播我国和平发展的信息和先进的文化,也需要回应各种不良信息的冲击,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一个对我有利的国际环境。大众传媒作为国际传播的主渠道之一,依然任重而道远。第三,从国内信息流通角度看,大众传播业同样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
在新世纪里,我国传媒业现有的体制优势和发展水平,为我们向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我们抵御各种不良信息、营造于我有利的环境提供了良好条件。这是发展的机遇,但新的传播环境带来的挑战依然也会长期并存。抓住机遇,面对国内外各种竞争压力不断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新的发展路径,才能使我国大众传播事业继续保持欣欣向荣的局面。2002年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促进大众传播业的健康发展,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政治文明,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完成我们党执政兴国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