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名称:宜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50万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公司APP、GP生产线等资产及对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等的负债进行评估,以2005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用于公司对外投资需要。按照评估后的净资产50万元作为投资。
2、2005年3月29日,本公司与宜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会议室签定了投资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宜宾岷竹制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纸浆生产、销售;化工原料购销。
3、公司与宜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宜宾岷竹制浆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关系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宜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946万元,经营范围:机制纸、纸制品、造纸原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造纸机械制造、汽车润滑油、造纸经济技术开发、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汽车配件、包装。法定代表人:田心和。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宜宾岷竹制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2个股东共同出资500万元人民币组成。其中:宜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45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90%;我公司以经评估后的APP、GP制浆生产线等资产和负债折合的净资产作价50万元出资,占投资总额的10%。
2、中元国际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我公司2004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我公司APP、GP生产线等资产和对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等的负债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资产帐面价值175,459,353.88元,负债总额177,353,211.04元,净资产-1,893,857.16元;调整后的资产帐面价值175,459,353.88元,负债总额177,353,211.04元,净资产-1,893,857.16元;资产评估价值为177,853,211.04元,资产评估增殖2,393,857.16元,增殖率为1.36%,负债评估价值为177,353,211.04 元,负债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00,000.00元,净资产评估增殖2,393,857.16元。
3、截止到本公告披露为止,宜宾岷竹制浆有限责任公司尚未成立,尚待债权人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后实施。
四、该项投资对公司的影响2004年,公司APP、GP生产线产量约占公司纸浆产量15%,公司APP、GP生产线和负债用作对外投资后,公司仍具备完整的生产线流程,对公司主营产品的生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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