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国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要求,避免经济损失,并与国际标准接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第69号令《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将按国际标准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
据昆山国检局的负责同志介绍,昆山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实施国际标准一个月以来,该局检验检疫人员对照国际标准,深入标识加施企业,加大对除害处理环节技术的指导,确保除害处理结果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从原料、除害处理、防疫管理、标识加施、记录台帐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指导,对标识加施企业集中报检的73批,20363只/套待进行除害处理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进行逐批严密监管,确保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要求。经除害处理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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