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叫停12家严重违法超标排污企业 16家企业通报处理
山东省政府发出通报,对在暗查中发现的12家严重违法、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对16家法制观念淡薄、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通报处理。
2005年4月1~4日,山东省政府组织10个检查组,对全省“两湖一河”及省辖淮河、海河流域、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沿线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第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检查。检查中,陵县同兴酒业公司、临清银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严重阻挠环境执法,排放废水严重超标;滨州黄河纸业有限公司、山东都庆有限公司、平原正大纸业有限公司、潍坊恒联浆纸有限公司屡查屡犯,偷排偷放超标废水;成武大地淀粉厂,宁阳天和纸业有限公司、东平瑞星化工有限公司治污设施运转不正常,严重超标排污;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宝利印染厂、费县正义纺织印染厂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超标排放废水。为严肃环保法纪,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自4月23日起,对上述12家企业实施停产整顿。 检查组在检查中还发现,齐鲁石化公司催化剂厂、山东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魏桥集团棉纺厂、胜利油田现河采油厂王岗注水站、菏泽银翔纺织厂、曲阜纸业有限公司、滨州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茌平信乐味精有限公司、德州华鲁恒升化工有限公司、枣庄峰城源大淀粉厂、潍坊盛泰化工厂、临邑县昌源纸业有限公司、成武宏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莱芜泰禾生化公司、高密纺织厂、茌平三九味精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法制观念淡薄,违法超标排放污水,污染环境。因此,省政府决定对这16家企业在全省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责令限期一个月内治理达标排放,逾期仍不能稳定达标的,由有关政府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通告明确指出,有关企业违法行为涉及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由山东省环保局会同山东省监察厅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治污不力、超标排污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并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或刑事责任;对偷排偷放、严重超标排污的企业,坚决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