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环保部门上月中旬依法向卓圩华维造纸厂、宿迁市第二造纸厂等5家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正式下达了关闭通知书。
据悉,这5家废纸造纸企业分别位于该区的顺河镇、曹集乡和蔡集镇,年生产能力均在1万吨以下,生产中的废水超标排放不仅影响了区域水环境质量,而且直接影响到淮河流域水质。为此,区里决定5家企业必须在2005年12月30日前关闭。区政府专门明确了5名副区长每人负责一个企业,同时,由区环保部门牵头成立督查办公室,负责协调、检查、督办等具体事宜。对5家污染企业,工商部门将在规定期限内吊销其营业执照,供电、供水部门将采取断电、封井等强制措施。(首君 卫国 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