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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纸业:国有股股份转让获商务部批复的公告
 
http://www.paper.com.cn  2005-07-08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鹰集团)通知,公司部分国有股转让的相关事宜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复,并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同意山鹰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9346.5万股国有股中的3178.387万股转让给正隆(安徽)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相应变更为外资股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并批准了股份转让协议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6493.4219万股,注册资本为26493.4219万元,其中山鹰集团持有国有法人股6168.113万股,占总股本的23.28%;正隆(安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178.387万股,占总股本的12%;其他股东持有17146.9219万股,占总股本的64.72%。

  公司国有股转让审批程序已履行完毕,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股份过户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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