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林业局获悉,海南省近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发展浆纸林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从减免林业税费、简化审批手续、加大资金扶持三个主要方面大力扶持发展浆纸林。
减免林业税费。纸浆林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从目前木材第一次销售价的20%调减为5%;对于农民个人在四旁地(田旁、水旁、路旁、村旁)、房前屋后和非林业用地上种植浆纸林,免征育林基金;对省内流通的浆纸材,除上述征收的育林基金和0.2%的森林植物检疫费外,要求不得再向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
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扶持政策取消了对村委会、乡镇对林木采伐审批把关的两个环节,凡持有《林权证》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要求符合浆纸林采伐审批条件的采伐申请,有关部门必须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浆纸林种植面积超过10000亩的,实行采伐限额和采伐计划单列,采伐年龄由林业经营者自行决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保证浆纸林采伐限额。
加大浆纸林资金扶持力度。允许浆纸林经营者以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用于纸浆林建设;在金海纸浆林厂投产的前5年,省财政每年以该公司当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为总额度,并结合浆纸林原木销售金额,对市、县进行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