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5年9月7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将军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将军控股有限公司日前与上海财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军控股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本公司1077.84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转让给上海财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前,将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80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为本公司的第三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后,上海财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1077.84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将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16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1%。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保持与转让双方的沟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