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城行政法院拒绝了亚洲浆纸业公司印尼的三家分公司提出的废除对2003年进口的未涂布全化浆纸征收反倾销税的请求。
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从2003年11月起对从印尼和中国进口的定量在40-150克/平方米的未涂布全化浆纸征收2.8-8.99%的关税,有效期为三年。
亚洲浆纸业公司的三个分公司- Indah Kiat公司, Tjiwi Kimia公司 和Pindo Deli公司将被征收8.22%的反倾销税。去年年初,这三家公司向法院起诉。反倾销的申请最初是由韩国的5家公司于2002年8月30日提出的,这5家公司分别是:韩松制纸株式会社,韩国制纸株式会社,新湖制纸株式会社,Dong-A Paper制纸株式会社和Samil Paper制纸株式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