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华泰股份大股东持股比例小增加对价不实际
日前,华泰股份发布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虽然支付对价没有变,但大股东华泰集团加大了股改承诺力度,显示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强大信心。
华宝兴业基金行业研究员郭鹏飞博士就股改方案调整提出看法,他认为,华泰股份大股东股权比例比较小,10送2的送出对价应该说比较符合预期,而且股改承诺措施对流通股股东的保护也切实可行,再过分要求增加对价不现实。对于华泰股份,他表示比较看好公司质地及长远发展,也更欣赏公司高管的诚信。
依照承诺计算,公司2005-2007年三年净利润年增长环比高达20%,追加对价亦由原来的每年5%股权调整到8%。公告称,大股东华泰集团承诺,若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净利润分别低于32518万元、39021万元、46825万元,或者2005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则在当年年度报告公布后10个交易日内华泰集团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其按照本方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所持有公司股份的8%(即6,700,925股)按比例无偿过户给年度报告公布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华泰集团用于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数三年累计为20,102,775股。其中,用于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20,102,775股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
同时,华泰集团还调整股份增持计划,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实施后两个月内,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8.6元,则自次一交易日起,华泰集团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直至增持数量达到1300万股,或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8.6元,并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保荐机构国联证券认为,方案的修改是在非流通股股东华泰集团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地沟通、协商,认真吸收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方案的调整更有利于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利益。
在日前华泰股份网上路演时,公司董事长李建华表示,股改后华泰集团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具有相对控股权,仍将保持对公司的相对控制力;同时公司也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发展上具有共同的利益基础,公司将会得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支持,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