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0月1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 年9 月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于2005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催告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催告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0月21日下午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19日-2005年10月21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即2005年10月19日至21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14日
3、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二次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 年10月14日、2005年10月18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南首天乐园皇家大酒店8层(淄博火车站广场西北角)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
8、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0月14日,凡在2005年10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公告之日起(2005 年9 月19 日)停牌,于2005 年9 月29 日复牌。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5年10月17日)起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由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或弃权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5年10月17日-10月18日8:30-17:3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票账户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地点:
4、注意事项:
(1)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05年10月19日-2005年10月21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即2005年10月19日至21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沪市投资者投票代码为:73896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363966。
投票简称均为:博汇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 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2005年10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5年10月15日至2005年10月20日
3、 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