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列入福建省教育厅下发的《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学生用书一律将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省外入闽的教材将与本省出版的教材实行同等同价,执行本省的同一价格标准。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发文,加强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通知从本月20日起执行。
《通知》特别对教材正文和插页、封面的用纸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正文用纸:单色版教材用纸最高不超过60克定量纸张;双色版和彩色版教材(不含美术教材)用纸最高不超过80克定量纸张;90克、105克铜版纸仅限于美术教材。插页用纸:执行同等纸张内文印张标准。非美术版教材最高不超过80克定量纸张。封面用纸:选用120克铜版纸。如使用低于120克铜版纸的,可另行核定。如教材用纸超过以上定量纸张标准的,只能执行以上最高定量纸张单价。
对于实行政府定价的教材(含省外入闽及省内出版的教材)应严格核定零售价格,由省物价局会同省新闻出版局,根据国家规定的教材作价办法和零售价格计算公式核定具体价格。各出版单位待有关部门核定教材价格后再出版发行。实行招投标的教材,以省物价局会同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教材零售价格作为招投标教材价格的上限,教材的实际零售价格在竞标中形成,中标单位要将中标价格报省物价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