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近日已制定完毕。按照新规划要求,林木可以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
5年造林5000万亩
《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十一五”时期主要建设任务是到2010年建成1000万亩速生丰产林、1000万亩竹林、1500万亩工业原料林、1500万亩经济林四大商品林基地;逐步形成木(竹)浆造纸、人造板、家具、林产化工、木本花卉、森林生态旅游六大林业支柱产业。
划分七大产业圈
《规划》将全省行政区域划分为三大类型,七大林业生态圈。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惠州、东莞、中山8市所辖38个县(市、区)组成的珠江三角洲城市林业生态圈,以推进城市林业建设和发展花卉业为突破口,拓展新兴产业,建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和红树林湿地生态圈,适度发展速生丰产林,巩固提高人造板和家具业。改善和提升城市生态质量和品位,建成以森林为主体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
东西两翼沿海防护型生态圈,将加快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和名、优、特、稀经济林基地建设,发展木(竹)浆造纸、林产化工和竹木果药等加工业。
鼓励民资发展林业
粤北山地、丘陵生态公益型,并充分利用区内良好的自然条件和地域空间,建设好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竹林、珍贵用材林、木本药材和森林食品生产基地,重点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因地制宜发展人造板、家具和松香及其他林副产品深加工。
在林业产权制度方面,新规划要求,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分包到户的责任山,依法保持承包关系稳定。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实行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形式。对其他集中连片的有林地,可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逐步明晰产权。对零星分散的有林地,可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合理作价后,转让给个人经营。林木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新规划还鼓励多元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