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股份(000820)23日公告,公司大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将锦州市政府划拨给其的1803.36万平方米大凌河河滩地使用权,评估作价5.90亿元抵偿其应偿还金城股份的占资5.88亿元,从而解决金城股份长期未决的大股东占用问题,并让金城股份更好地备战后续的股权分置改革。
金城集团已结合本次以资抵债开展金城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工作,承诺将在11月底前将股改方案报送锦州市国资委审核,12月底前将方案报送深交所。目前金城股份已聘请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
划拨土地“通罗马”
俗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而金城集团偿还占资却是路路不通。
公告披露,持有金城股份31.05%股份的金城集团多次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金城股份资金。截至今年6月30日,金城集团占用金城股份资金的累计余额约为5.83亿元。
5.83亿元无疑成为横亘在金城集团面前的一座鸿沟。一方面,金城集团本身的债务负担十分沉重,资金极度短缺。2003年、2004年,集团资产负债率分别高达132.11%和147.83%,净利润分别为-2355.12万元和9386.60万元,根本无力以现金偿还占资。
此外,金城集团以股抵债和以有关资产抵债的路也走不通。按金城股份2005年中期账面净资产值计算,金城集团所持股权价值仅1.6亿元左右,股权价值远远低于占资总额。金城集团所持金城股份股权全部被冻结,短期内无法解除冻结或变现,因此无法以股权抵债。同时,金城集团原有资产质量极差,靠其自身也无力以相关资产抵债。
关键时刻,锦州市政府雪中送炭。锦州市政府对上述资金占用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在金城股份和金城集团提出申请后,政府同意将与金城股份造纸业相关的土地资产划拨给金城集团,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后用来偿还所占用的金城股份资金。
经金城股份和金城集团协商,在考虑金城集团自身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双方决定对金城集团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以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2.25%计算资金占用费,金额合计512.17万元。加上截至6月30日占用的5.83亿元,金城集团应偿还金城股份5.88亿元。根据中介结构评估,金城集团用于抵偿的1803.36万平方米河滩地土地使用权评估值5.90亿元。对173.82万元的交易差额,金城股份将以等额资产予以支付。
为了防止再次占资,金城股份董事会决定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禁止控股股东违规资金往来,规范关联交易,以及在发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时,公司获得赔偿的制度安排等条款。
资料显示,金城股份1996年由原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分立重组设立,其原料供应、制浆、造纸以及产品销售等与主营业务系统相关的资产经重组进入金城股份;其他辅助性生产系统、代管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剥离组成了金城集团,成为金城股份控股股东。
上市之初,为了发挥金城集团的市场优势,金城股份与金城集团签订了产品包销协议,产品的50%由金城集团包销,每年的包销额约在25000万元一30000万元之间。期间,由于国内纸张市场严重萧条,产品销售非常困难,金城集团回款困难,且因自身盈利能力较弱,资金不足,无法向金城股份支付全额货款,使金城股份产生大量应收金城集团货款。此包销协议在2001年末终止。
此外,由于改制不彻底的历史原因,金城集团承担房产管理、医院、环卫等非经营性社会职能,但其资金短缺,无力承担相关费用,亦造成金城集团占用金城股份一定额度的资金。
林纸一体化即将启动
此次实施以资抵债方案,不仅可解决长期令金城股份头疼的占资问题,金城股份还可借助这笔抵债资产,正式启动林纸一体化项目。
公告披露,主营造纸的金城股份一直以芦苇为造纸原料,成本较低但产品质量受到一定影响。随着市场消费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需对原料结构进行调整。因此,早在2000年公司即致力于林纸一体化的发展方向,规划“70万亩速生丰产造纸林基地项目”。该项目如能实施,公司将主要由苇浆造纸转为木浆造纸,产品转为以高档印刷纸为主;生产所需的杨木原料供应能得到充分保障,并能满足公司未来再扩建、产能扩张对杨木原料的需求。
公司已有20多年的营造杨树速生丰产林的历史。与公司厂区相连的大凌河两岸河滩地适合种植速生杨,土地肥沃,有利于杨木生长,可作为公司“7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项目”的部分建设用地。因此,该地块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属公司同一业务体系,抵偿给公司后,公司可正式启动林纸一体化项目工程,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而且土地属资源性资产,远期可能具备较大升值空间。
获得该地块后,金城股份计划从2006年开始,每年种植5400亩杨木种苗。种苗成长期5年,5年后林木进入轮伐期,年可采伐木材量约5.4万立方米,预计年增加收入约3000万元,年利润超过1500万元。为此,公司需每年投入一定资金种植速生杨,但所需投入资金对公司主业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小。
作者: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