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综合报道 11月22日,G华泰(600308)公告称,包括公司董事长李建华在内的19位自然人参与了控股股东华泰集团的改制,并受让G华泰实际控制人———大王镇政府持有的华泰集团60%的权益。至此,华泰集团的集体企业帽子被悄然摘下,公司高管也因多年“功劳”变身股东。
19人出资逾2.4亿
11月22日,G华泰接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人民政府通知,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精神,充分考虑了李建华等十九位自然人多年来对华泰集团的贡献,经大王镇政府批准(大政发[2005]85号),将大王镇政府持有的华泰集团13800万元出资额中的63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以16179.3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经营者个人李建华;将持有的31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以8089.6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王洪祥、吴克孟、朱万亮、李刚等18位自然人。
前一日,大王镇政府已与上述收购人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在收购方的19位自然人中,有16位为G华泰的现任高管人员。其中,李建华现任G华泰董事长及华泰集团董事、总经理,未在G华泰任职的3人也都是华泰集团关联企业高管。
记者了解到,截至2005年6月30日,华泰集团注册资本15828万元,总资产713499万元,净资产106762万元。截至收购报告签署日,大王镇政府持有华泰集团87.34%的权益,大王镇政府控制的山东大王集团总公司持有华泰集团12.66%的股份,控制华泰集团直接持有的G华泰896164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85%,是G华泰的实际控制人。
其实在半月之前,华泰集团还只持有G华泰27.9%的股份。然而根据11月2日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华泰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批准实施后两个月内,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8.6元,则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增持,直至增持数量达到1300万股,或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8.6元,并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11月14日,G华泰股票收盘价为7.8元,华泰集团便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G华泰股份5,854,928股,占总股本的1.95%。直至拥有总股本的29.85%。
业内人士指出,母公司的改制,也将使G华泰由此成为中国造纸业上市公司中,第一家完成MBO的公司。
分红年薪保障还款
依据协议,收购人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的六个内月向大王镇政府支付各自应支付的转让款。收购人需要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4269万元,单李建华就需支付超过1.6亿元,收购资金从何而来?
收购报告称,李建华等十九位自然人的收购资金由各收购人自筹和信托借款解决,其中收购资金来源为个人自筹资金3000万元,个人信托贷款21269万元;其中李建华自筹资金为300万,贷款15879万。“收购人没有占用G华泰的资金用于本次改制,G华泰也没有为收购人参与改制提供担保。”
2005年11月21日,李建华代表19位自然人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信托贷款意向合同》。根据《信托贷款意向合同》,贷款总金额为19269万元人民币,年利息5.76%,贷款期3年,到期还本利息,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展期。
贷款的还款来源主要为个人及家庭薪金收入、收购后从华泰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的分红收益和其他投资收入。
收购报告书同时对这19人的贷款的偿还能力算了一笔明细账:首先,19位收购人的年薪从26万到5万不等,合计258.97万元;同时,李建华等19位自然人均持有G华泰的股份,根据G华泰股改方案中的分红承诺,李建华等19位自然人持有G华泰的股份2005年可分红18.78万元;还有一个“大头”是华泰本身的分红。
据大王镇政府消息人士透露,华泰集团预计实现可分配利润为4916万元,加上年初尚未分配利润16067万元,两项合计,19位高管持有60%的股权后,将可分红12590万元,据此推算,公司董事长李建华也由此获得红利8384万元。
因此,2005年度收购人的个人薪金收入、收购后从华泰集团获得的分红收益、其他投资收入合计可达12868万元,税后约10294万元(均按20%估算),已占贷款本息和24944.28万元的41%。因此,此番收购李建华等19位自然人并无太大资金压力。
此次改制,李建华等19位自然人将总计支付2.43亿元。改制完成后,这19位自然人将通过华泰集团间接持有G华泰股份8961.65万股,以日前收盘价计算,折合约市值6.9亿元,对应60%权益部分为4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