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决定于2005年12月1日起至2006年3月31日止开展2005年度安徽省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安徽省内凡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均为本年度的核验对象。当年新设立的印刷企业,参加下一年度的核验。
印刷企业自公告之日起,到所在地市、县新闻出版局领取并认真填报《安徽省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或《安徽省复印打字单位年度核验表》,企业参加核验的具体事项依照企业所在地新闻出版局告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