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12月5日上午11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通讯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9张,实际收回表决票9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石河子市天宏物资回收公司的议案。
为做好废纸回收利用工作,满足公司生产的需要,现公司拟设立石河子市天宏物资回收公司(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49.5万元,占注册资金的99%;石河子开发区天宏投资公司以货币出资5000元,占注册资金的1%。经营范围:废纸收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