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一腊味加工厂的合法企业因涉嫌伪造使用他人标著厂名产品包装袋,12月14日下午,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当场责令停止使用并查封这些包装袋。
日前,有读者向本报反映称,三塘镇有家腊味加工厂门口挂的是一个厂名,可里面进行包装腊味时却用不同地址的包装袋,可能涉嫌造假。根据读者的反映,记者曾几次以批发腊味产品为由进入该厂探虚实,结果发现这家上百平方米的腊味加工厂设有化验室,烘烤房,生产车间等,从外表上看没有任何破绽,可注意观察发现,包装腊味的纸箱上却打上几个地址,而塑料包装袋也是如此。记者于是将这一情况向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
接到反映后,该局非常重视。14日下午,该局稽查支队一大队的执法人员迅速赶到该加工厂进行了认真地检查,结果发现库存有7个编织袋标有他人厂名的产品包装袋,还有24件标有梧州风味的外包装,这24件已装满了腊肠。鉴于该加工厂与包装袋上的地址不相符,质监部门的执法人员对这些包装袋当场打上了封条,并责令停止使用。
据该加工厂的老板称,他在三塘镇从事腊味加工已有4、5年,从去年开始,承包了南宁市某食品公司旗下的一个腊味加工厂,并签了承包合同,现在生产的腊肠所用的肉是别的厂家负责送来,包装袋也是别的厂家送来的,他只负责加工收取每公斤1.6元的加工费。质监执法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这个加工厂各种证照齐全,但是,加工厂与食品包装上的厂名不符,像包装袋上已标著他人的厂名属涉嫌伪造行为,所以查封这些包装产品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