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报道,执法部门日前在歌乐山采石场对近期收缴的3533件、货值数十万元的非法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同日华西都市报也报道,四川省夹江县公安局一把大火,将年前安全大检查中清剿的3000余件、价值7万余元的非法烟花爆竹化为灰烬。
有关部门通过对烟花爆竹的严格管理,可以有效降低社会安全事故,这一点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各地在处理罚没烟花爆竹上,大都采用一烧了之的办法。在震耳欲聋的销毁声中,确实能产生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但实际上这并不是一种科学的办法。
首先,这不符合环保要求。把非法烟花爆竹集中烧毁,浓烟滚滚会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其次,也会造成资源浪费。违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虽是危险品,但并不是一无用处的废品,别的不说,做烟花爆竹的纸制品就完全可以回收利用。简单地一烧了之,实际上造成了资源浪费,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第三,这种做法对违法生产者起不到震慑作用,受利益驱动,他们会抱着一种“家家造私酒,不犯是高手”的心态继续铤而走险。真正能让他们望而却步的,是在经济上更严厉的处罚和在法律上更严格的追究责任。
对罚没烟花爆竹进行妥善处置,也应该成为烟花爆竹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希望有关部门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认真研究出一种科学有效的处理方式,不要简单地一烧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