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自治区林业局获悉,“十五”期间西藏各级林业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把促进农牧民增收作为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拓宽了农牧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牧民的现金收入。
据悉,“十五”期间,西藏各级林业部门积极发挥行业优势,在林业项目建设中始终坚持当地群众能参与的一定让当地群众参与,当地群众一时不能参与的要教会当地群众参与的原则,拓宽了农牧民增收渠道。
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在昌都3县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拉萨周边造林、个体苗圃建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等项目实施中,农牧民群众增收约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