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今天发布公告称,根据修订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月17日)及之前将可转债转换成为股票,有权获得对价安排。
据了解,晨鸣纸业修订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对价安排由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送2.2股,调整为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送2.6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A股首个交易日,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及其他参与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为充分保护转债持有人利益,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当日及之前,晨鸣转债持有人均可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日(无论公司可转债是否停牌)按转股的程序申请转股。晨鸣转债自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月20日)起至改革方案实施结束之日将暂停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