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德贤主持。公司11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为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向信用社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1.49%的股权,并间接持有其8.48%的股权。为保证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本公司为其向扬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杭集信用社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5年。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1090万元(含本次担保),无其它对外担保。
该议案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符合章程及有关规定,并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1.49%的股权,并间接持有其8.48%的股权。该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杭集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庞自武。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包装制品、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其它印刷品印刷。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该公司上年度末资产总额为7761.35万元;上年度末负债总额为1741.81万元;上年度末净资产为6019.54万元。
该公司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向扬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杭集信用社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5年。
(四)董事会意见
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由于其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公司向扬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杭集信用社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人民币2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人民币3900万元。
2、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3、本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1090万元(含本次担保),除此以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
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