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27日电 对经查实的环境违法企业,将受到从重、从严的处罚。为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日前,富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从严监管从重处罚违法排污企业的实施意见。
严管重罚违法排污企业
在富阳市环保局开展代号为“绿箭——灭鼠1号”严打暗管偷排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此次从严监管,从重处罚违法排污企业的重点对象为:造纸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上下游重点化工企业;富春江沿江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贮存企业。内容涉及打击地下暗管偷排污水的行为,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行为,污泥偷漏排的行为。
根据实施意见,对经查实的环境违法企业要从重、从严、从快进行处罚,一是媒体曝光。定期或不定期在富阳电视台、富阳日报公布环境违法企业名单;二是从重处罚。对环境违法企业调整有序用电,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限电10天、15天、20天及以上不等的处罚;同时,罚款将按新的规定从重执行。
已有5家企业被曝光
据悉,截至5月底,已有5家有不法排污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业的企业被曝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02件,罚款140余万元,对15家违法排污企业实施调整有序用电方案。受理举报电话325个,举报企业345家,查实违法企业101家。
水环境不同程度好转
据环保部门监测表明,富阳市水环境质量较去年稳中有升,无论是富春江水质还是小流域水质,均有不同程度的好转。
其中,地表水12个监测断面5月份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Ⅱ类水质增加3个,Ⅲ类水质减少3个,Ⅳ类水质持平,Ⅴ类水质均没有。特别是大源溪流域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明显下降。另外,随着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强,群众对环境问题的举报、投诉较去年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