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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纸:请不要忽视中小股东知情权

2001-09-25

  上周,本报刊登出《是“馅饼”还是“陷阱”———对福建南纸(600163)关联交易的几点看法》一文后,引起市场各界广泛关注,许多投资者纷纷来电,问询福建南纸在此关联交易中为何不对受让资产的营业情况、盈亏收入和资产情况作出充分披露。近日,本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上市公司董秘及业内相关人士。

  福建南纸李董秘电话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为何不对南平星光大厦经营状况进行详细披露的解释为,该大厦虽已投入经营,但由于其前一阶段部分营业场所尚未装修到位,因此在15日的公告中未考虑对其经营详情进行披露。但记者了解到,星光大厦在今年3月份已装修完毕,四月被正式评定为“三星级涉外旅游饭店”,且已经营了一年多的时间,完全有足够的财务数据对其转让时的经营状况进行充分披露。对此,李董秘在与记者的面谈中又提出另一个解释,即星光大厦尚处于试营业期,由于在上个会计年度,大厦分期投入经营,因此其财务数据尚不充分,为避免投资者产生误解故不作披露。
  记者就此咨询了一位财务专家,他指出,上市公司在受让该大厦时,可以不对其上个会计年度作出整体说明,但完全有必要对其受让时的经营状况进行详细披露,否则投资者如何能了解此项资产的质地好坏呢?

  记者还对此次关联交易的另一项受让资产———福州安泰黄金广场东段4-10层公寓式写字楼作了实地考察,发现其同样存在披露不充分的问题。记者发现,悬挂在黄金广场大楼上的星光造纸集团公司的牌匾虽然十分醒目,但是属于该集团的只是大楼一侧只有一个楼梯口宽度的楼层,其门前冷清,与闹市形成鲜明对比。而且出乎记者意外的是,在入口处一位门卫以公司老总不在为由坚决阻止记者入内。这样的情形,恐怕从公告中是怎么也读不出来的,也难以想象这项资产会如公告所言“具有巨大的升值潜力”。

  另外,按公司公告披露计算,该房产转让价值约为4600元/平方米,但据了解该地段商住楼的价位目前大概只在3500元/平方米左右。新出台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征求意见稿中,第二条内容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决定权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在本次资产置换中,福建南纸并未就置入的8826万资产的营业情况、盈亏收入和资产情况做任何说明,这是否是变相剥夺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呢?

  在交谈中,公司董秘也承认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将会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进行说明。然而,没有事先的详细说明,却要求投资者在股东大会短短的时间内对一项提案做出决定,这符合常理吗?福建南纸可以说是一家业绩相当不错的上市公司,承负众多投资者的重望,而此次在资产受让上的遮遮掩掩却多少让投资者心里不是滋味。对此,证券监管部门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虽然大股东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程序不违规,但是,的确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问题。面对着各方面的疑惑,我们希望公司能够正视投资者的要求,对此做出充分的解释。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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