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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第一大股东将转让法人股

2001-11-23

  青山纸业(600103)称,其第一大股东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所持公司886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7000万股和福建星光造纸集团1860万股的请示报告已获批准。

  今年5月24日,福建青州造纸分别与福建南纸、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草签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以每股净资产值2.23元的价格分别向福建南纸及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协议出让青山纸业公司国有法人股7000万股、1860万股,转让总价款分别为15610万元及4147.8万元。

  据悉,转让后,福建青州造纸仍持有青山纸业国有法人股71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11%,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南纸持有青山纸业7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其总股本的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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