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仓库储存废纸,结果被一把大火烧成了灰烬,损失价值35万元。承租仓库一方将出租方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赔偿。经过法院审理,对抵租金后出租方赔偿损失共计7.8万元,昨天法院判决已经生效。
青岛某包装公司租赁了东部一家公司的仓库储存废纸,2004年4月,仓库突然起火,存放在仓库内的250余吨价值35万元的废纸全部被烧毁。尽管仓库出租方以两公司间的各项款项抵扣了部分损失,但仍有8.8万余元的损失没有兑现,为此包装公司将对方起诉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