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5日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及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三、通过董、监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对公司2006年中期财务报告出具有保留意见审计结论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四、通过关于申请将部分固定资产按报废损失处理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06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的预案:公司2006年度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6.5亿元,其中1.5亿元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拟再申请5亿元:中国工商银行沙县支行4亿元;中国建设银行沙县支行5000万元;中国银行沙县支行5000万元(不含高强瓦楞纸项目贷款800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9月13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