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8月30日收到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转移的确认函》,为进一步改善本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运营风险,经宜宾市人民政府同意,将以下债务转移确认如下:截至于2005年12月20日,本公司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的借款本金为128,824,036.45元,利息为16,025,903.18元,总计144,849,939.63元债权全部被转移至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享有。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确认,自2005年12月20日起,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上述借款不再计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