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湖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周洪带队来到湖南省人大执法检查之后已经停产整顿的常德安乡天宏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督促该公司限期上马污染治理设施。这是湖南省环保局近期开展的洞庭湖区造纸企业集中整顿行动的一个缩影。
此前,9月12日,在湖南省第6次环保大会上,湖南省人民政府明确规定:“2007年底前,淘汰年产5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装置;2008年底前,5万吨以上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必须配套碱回收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湖南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在会上表示,该局将迅速对洞庭湖区的制浆造纸企业开展集中清理整顿。
一场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环保执法检查强力推动的洞庭湖造纸业污染治理攻坚战由此拉开了帷幕。
造纸之污:引起湖南省人大和省政府高度重视
今年初,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将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作为2006年最重要的执法检查,从6月初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四连便带队到基层调研。7月中旬,调查组一行先后到益阳市、常德市等地近10家造纸企业,重点调研环洞庭湖造纸企业环保情况。7月19日中午,检查组在某造纸企业排污口旁发现,滚滚黑水未经任何处理就流入湖中,使湖水呈现黑色,层层泡沫,发出刺鼻的恶臭。所到之处,除泰格林纸集团旗下的企业环保基本达标外,其余的生产污水大都未经处理就直排洞庭湖。检查组还发现,洞庭湖区许多造纸企业在巨大经济收益的推动下,正在盲目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能力。
检查组的所见所闻引起了湖南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孙在田和副主任委员傅玉辉的深深忧虑,省人大环保执法检查要到今年底才会有结论性报告,他们决定立即将调查到的情况向省政府反映。“据我们估算,几年之内,环洞庭湖地区的纸浆生产能力可能达到350万吨/年。即使全部企业碱回收和治污设备技术都达到泰格林纸目前的水平,排入洞庭湖的污染物总量,也将在现在的水平上再翻两番或者更多,这还只是造纸一项。”
很快,副省长徐宪平,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肖捷相继做了重要批示。8月7日,时任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伯华在信上批示:“请环保局蒋益民同志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洞庭湖地区小制浆造纸企业的整顿关闭工作。”
8月8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组织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9月上中旬到水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的湘江和洞庭湖流域7市进行重点抽查。
发展之惑:小造纸企业盈利以牺牲环境为高昂代价
湖南省人大环资委的调研报告指出:“我省的水环境污染问题目前最为突出,主要集中在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今年7月发布的数据显示:洞庭湖总体水质持续恶化,呈中度富营养化,周边工业企业向湖体的排污量大大增加是一个重要原因。以造纸行业的情况为例:2005年底,洞庭湖区共有造纸企业77家,除了泰格林纸集团企业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拥有碱回收等较为完善的污染处理设施外,其他大部分企业年生产能力仅1万至3万吨/年左右,只有简陋的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大都排入了洞庭湖。省环保局副局长彭翔说:“今年7月21日,省政府刚与国家环保总局签订了水污染排放总量责任书,湖南省‘十一五’期间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要减少10%,而全省造纸业排放的COD却占了全省COD排放量的50%左右,可见造纸业污染治理任务之重。”
然而,“治污”二字一旦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面临现实的困难。
9月6日下午,湖南省人大环保执法检查组来到益阳某县一造纸企业。在检查组来到之前,该企业已停产整顿,企业老板和一些职工满腹牢骚:“职工子女要上学,都等着发工资,不开工怎么办呀?”出于利益因素,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同样不希望关闭这些存在重大环保隐患的企业。一位地方官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该县年财政收入约为1.2亿元,其中光造纸业一项收入就达4300余万元,如果关闭这些造纸企业,就意味着全县将损失1/3以上的财政收入。
湖南省环保局在对全省造纸业的调研中发现,生产规模越小的企业,其处理废水的成本就越高,被调查的10家年产纸量在1万吨以下的造纸厂,年平均实现利税128万元,而将这128万元全部用于治污也远远不够,这些小造纸企业就是典型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求得经济效益。
治理之难:企业偷排、监管乏力和地方“土政策”严重影响环保执法
9月5日,当湖南省人大环保执法检查组来到湖区某县一造纸企业检查时,该企业临时开动其经常“睡大觉”的污水处理设备,造成污水处理正常运作的假象,以蒙蔽检查组,后被检查组一眼识破。在洞庭湖区某市向省人大常委会环保执法检查组的汇报会上,一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指出:“少数地方的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对造纸业的严重污染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弄虚作假,检查组来了以停产、开启治污设备蒙蔽检查,检查组走了以后照样直排、偷排。”
对于一些湖区百姓对环保局失职的指责,一位基层环保部门领导对记者说:“我们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没有赋予环保部门及时有效制止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制处置权,因而执法难度大。市州一级和县市区一级分别只有5万元、1万元处罚权,处罚金额远远小于其违法所得。环保部门属于横向管理单位,人权、财权都在当地,谁敢与当地政府过不去呢?”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重GDP、轻环保,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之名,出台了“一费制”、“零检查园区”、“挂牌保护企业”等“土政策”,干扰了正常的环境执法,甚至为环境违法企业充当“保护伞”。
治本之策:整合、产业调整与依法治污并行
难道环洞庭湖区的发展就必须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吗?湖南省人大环资委委员彭根南对此持否定态度。他认为,出路在于“整合”。
彭根南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资料:“以造纸业为例,年生产规模在10万吨以上的大型制浆造纸企业,其碱回收装置所产生的收益,可以满足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转开支,并有一定的盈利;而年生产规模在1万吨以下的小型制浆造纸企业,其生产经营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不仅远远低于它给环境造成的损失,而且也无力投资污染治理设施和支付运转所需要的费用。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洞庭湖区的小型造纸厂都由已达到环保要求的泰格林纸集团整合,那么不但小纸厂的污染问题得到了解决,而且单位资源产生的效益也会直线上升。”
湖南文理学院环洞庭湖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董明辉教授则认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可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缓解。董明辉教授根据洞庭湖的历史地位和资源特点,为其规划了几种适合湖区的产业形式,即:生态种植、畜牧业、淡水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物流业。“这些产业充分考虑了洞庭湖区域的资源优势,而且产生的污染较小,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目前湖区存在的发展与环保的矛盾,应当成为洞庭湖区发展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