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10月30日发出通知,将取缔规模在年产17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厂和关闭一批小电厂。
近期,湖北省将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查,立即取缔规模在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2007年底前淘汰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在2008年底前关停规模在2万吨/年以下、环保未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
2004年底前投运的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电厂,在2010年底前必须安装脱硫设施和配套的在线监控装置,限期改造或关停投产20年以上或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