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常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市委办和市府办日前发出专门通知,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倡导机关人员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的良好习惯,充分发挥市级机关在资源节约活动中的表率作用,带动全社会资源节约活动的深入开展。通知内容包括:
加强机关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切实解决资产需求过度膨胀、超标准购建、闲置浪费、流失严重、无偿占用等问题,同时做好机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促进可再生资源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注重建筑节能,加强对新建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环节的节能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展新建项目合理用能评价,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设备)和新型墙体材料,建设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利用新能源的低能耗绿色建筑。
严格公务车辆管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车,优先选用小排量、低油耗、低排放车辆;加强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实行公务用车统一定点保险、加油和维修,对定点单位和场所进行严格评审。
积极推行政府节能采购,切实做到优先采购节能货物、工程和服务,率先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或产品。在节约水电工作方面,采取严格措施,节约用电,降低能耗,重点要做好空调、照明、办公设备、电梯等用电设备的节电管理,杜绝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防止跑冒滴漏,避免“长流水”现象的发生。科学绿地养护,充分利用雨水和实施“中水”回用、灌溉。
机关的日常办公开支也将进一步控制。建立和规范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和领用制度,耗材实行专人管理、以旧换新、杜绝浪费。结合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完善现代办公网络建设,充分使用网络办文办会,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减少会议资料。精简公文数量,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