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与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浙江景兴纸业集团造纸有限公司12.8%股权的转让协议,按协议公司向平湖景兴包装材料有限支付了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2898.5万元。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
目前,浙江景兴纸业集团造纸有限公司已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同时,经平湖市工商局核准浙江景兴纸业集团造纸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9日起更名为平湖市景兴造纸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完成后,平湖市景兴造纸有限公司已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湖市景兴造纸有限公司注册和经营地址为浙江省平湖市工业园区,注册资本17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工业包装用纸和纸板,拥有单机18万吨牛皮箱板纸的生产能力。截止2005年12月31日,平湖市景兴造纸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8201万元,净资产22644万元,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808万元。
备查文件:
1、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景兴股份有限公司与平湖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景兴纸业集团造纸有限公司12.8%股权的转让协议;
3、浙江景兴纸业集团造纸有限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浙江景兴纸业集团造纸有限公司更名的工商局名称核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