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协助轮候冻结通知书([2007]延州民二初字第15号),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6784万股(占总股本的39.84%,全部为轮候冻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1年(2007年3月15日至2008年3月14日)。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