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湾地区“财政部”致函中国造纸协会,通报台湾地区关税税率委员会已于2007年3月13日作出初步裁定,并将于2007年5月12日前对来自日本、印尼和中国大陆的非涂布纸完成反倾销终裁,在此之前,不临时征收反倾销税。
此次,国内受调查的企业包括芬欧汇川纸业、金华盛纸业、晨鸣、华泰、太阳纸业等多家生产企业,台湾地区关税税率委员会初步认定芬欧汇川纸业有限公司倾销差率为零,金华盛纸业有限公司销差率为2.14%,其它厂商为22.41%。